按照《水利部河長辦關于加強河湖長體系動態管理工作的通知》和《河南省河長制辦公室關于印發<河南省省級河長調整方案>的通知》(豫河〔2019〕2號)要求,根據省領導分工情況,現將《河南省總河長、副總河長及省級河長名單》予以公布。
豫公網安備 41110202000117號